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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城推出28条硬措施,精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,为企业减负,让执法增效
2025-03-20  |  来源: 平安白城公众号
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》及省政府《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》部署要求,白城市委依法治市办积极行动,在全省率先印发《白城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细则》。旨在精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,为企业减负,让执法增效,打造更具吸引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
《实施细则》涵盖9大类28项工作措施,从多维度、全方位为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构建起一套严谨完备的规范体系,确保涉企行政检查活动有序开展。在检查主体层面。严格要求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,未公示的主体与人员不得开展检查,同时强化执法人员资格审查,杜绝工勤人员、网格员、临时工等无执法证件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检查。在检查事项层面。全面梳理现有涉企行政检查事项,对不合理的进行调整或取消,并编制《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》,实行动态管理。未公示的检查事项严禁实施,从源头上杜绝乱检查现象。在检查程序层面。严格落实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制度,研究制定部门年度抽查计划,经批准后凭行政检查通知书开展检查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裁量权基准制度,积极采用柔性执法方式,推广包容审慎监管执法“四张清单”制度。在监管模式层面。大力推广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,确保检查全程规范透明。充分利用营商环境监测点、监督员、“12342”投诉热线等渠道,在白城市司法局设立举报信箱,并通过“白城司法行政”公众号和阳光广场法治宣传大屏幕公布举报热线(0436-3569013),及时处理涉企行政检查不规范问题。

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《实施细则》也给出明确解决方案。检查频次上,能非现场检查的不入企,可合并、联合的检查坚决整合,并设定年度检查频次上限。检查标准方面,主动协调统一,避免企业因标准不明而无所适从。跨区域执法严格遵循属地管辖原则,禁止违规异地检查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上,建立双向衔接机制,明确移送程序,形成强大执法司法合力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为加快推进我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,3月13日,白城市召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部署会。市政府副秘书长高金奎出席会议并讲话,市司法局局长孙海波对《实施细则》进行深入解读,市市监局、市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。会议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相关工作,推进公正文明执法,强化行政执法监督,为白城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注入强劲动力。